辦理簽證時,有些使館會要求申請者提供一些存款證明,是為了確定申請者是否有一定消費能力,但有些使館對申請者的要求并不多,只要能支付起本次旅行的消費即可。
使館要求申請者提供的加拿大旅游簽證材料中包含有存款證明,說明存款證明是必要的材料之一,如果不提供的話,很可能會遭到使館直接對其不受理的情況,因為在遞交材料時,使館會對申請者的材料大致的瀏覽一遍,如果沒有存款證明,使館是不會對其進行受理的。
有什么要求?
使館不僅要求申請者提供存款證明,而且對其有以下要求:
1.存款至少在5萬以上,行程時間越久提供的金額也會較高,只要能支付起這次的旅游所用的費用即可;
2.提供的存款可以是本人或者妻子或丈夫名下的,如果戶主是配偶名下的,需提供結婚證;
3.提供的存款證明最好是銀行固定格式,等到行程結束后仍然有效。
還需提供哪些相關證明?
除存款證明外,申請者還需提供相關的證明就是本人工資卡,要求如下:
1.提供的工資卡戶主姓名必須是申請者本人;
2.提供本人近半年交易記錄的工資卡或儲蓄卡對帳單;
3.最好是每月固定時間的收入狀態
4.最后的一筆交易記錄時間必須在送簽前30天內;
5.余額必須在3萬元以上,行程越長建議余額相對較高。
加拿大簽證服務中心提醒:如果申請者的銀行卡余額不足,可以多提供幾張銀行卡,但是不建議申請者臨時存入一大筆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