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畢業證書、學位、成績單公證(此為三個公證事項,按不同要求予以公證)
辦理畢業證書、學位、成績單公證須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:
(1)當事人的身份證、戶口本或其他身份證明;
(2)當事人需公證的畢業證書、結業證書、學位證書、成績單及相應的復印件若干;
(3)當事人遺失學歷證原件的,應向原就讀學校申請補發,如果原就讀學校已經撒銷,須提供原就讀學校的上級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。無學歷證原件,申請辦理學歷證明書,應提供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;
(4)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2. 職業資格證書
對外勞務人員辦理職業資格證書公證時,應持本人身份證、戶口本、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。
3. 工作經歷公證
辦理工作經歷公證須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:
(1)當事人的身份證、戶口本或其他身份證明;
(2)當事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(所在單位的人事、勞資、組織部門;人才交流中心;所在地街道辦事處;鄉、鎮人民政府)出具的證明當事人工作經歷的信函;
(3)當事人如需證明其專業技術職務或技術等級職稱的,應提交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;
(4)當事人如需證明其企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的,應提供有效的資格證明;
(5)當事人如需對其兼職的工作經歷進行證明,應提供兼職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;
(6)外地當事人申請工作經歷公證,可由其工作單位代為申請,如本人申請,除提供以上所述材料外,還需提供暫住證;
(7)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,比辦證數量多1張。
4.無犯罪記錄公證
1、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。
2、申請人的《居民戶口簿》,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《常住人口登記卡》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。
3、如需委托他人代辦,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證件,手寫委托書(寫明因何原因委托誰辦理何種公證,本人簽名,原件或傳真件均可)。
4、無犯罪記錄證明信。
5、使用地為
哥倫比亞的公證書,需要提供申請人近期二寸彩色證件照(背景不限)n+1張(n代表您所需的公證書份數)。
6、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嚴謹、不完整,不能準確證明所辦公證事項時,請根據公證員要求補充證明材料。
5. 其他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要求而需要申辦的公證事項。
溫馨提示:
以上資料只需提供掃描件即可!如果您所提供的資料缺失,皆可辦理,詳詢客服!
如果您不清楚材料情況也可以致電我們的專業客服:400-690-6676